标题:门将董某某因消极比赛及受贿被判刑 最近,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涉及职业足球运动员的案件。该案件的被告董某某,作为一名足球俱乐部的守门员,因利用其职务便利,接受贿赂并在比赛中采取消极态度,故意“放球”以帮助他人进行赌球,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,并处以8万元罚金,同时没收其违法所得64万元,全部上缴国库。这一判决为广大职业运动员敲响了警钟,提醒他们在面对金钱诱惑时要坚守职业道德,避免因舞弊行为受到法律制裁,并伤害球迷的情感。 01 案情概述 据悉,从2015年6月至2021年11月,董某某在某足球俱乐部担任守门员期间,因吴某某的诱惑,接受了对方的请求,在多场职业比赛中故意放水,帮助其进行赌球。董某某在六场比赛中表现消极,使得所在球队最终输掉比赛,最终于2024年12月被公安机关逮捕。 02 法院审理情况 审理过程中,法院查明自2015年6月到2021年11月期间,董某某充分利用作为守门员的职务便利,接受贿赂总计64万元,并实施多次消极比赛的行为,帮助他人进行赌球。法院认为董某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并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董某某如实自我交代,表示认罪且主动退还违法所得,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此案做出裁决。 03法官警示 法官在总结时提出,作为个人,若收受贿赂操控比赛,势必会影响职业生涯,不仅可能遭受终身禁赛的处罚,还将触犯法律,名誉受损,甚至可能失去自由。对整个体育行业而言,这种踢假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竞技体育的公平性,让广大球迷失望,削弱了足球行业的信誉,影响了职业联赛的正常运作。对于社会而言,假球行为还能滋生赌球、洗钱等多种犯罪,扰乱社会治安,破坏社会风气,造成恶劣的后果。因此,法官特别提醒相关从业人员,要以此案件为鉴,保持警惕,坚决抵制金钱的诱惑,以维护体育赛事的公正与公平,促进足球行业的健康发展。